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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纳纳爱上了个boy,而这个boy爱上了机车,于是纳纳也爱上了机车。
可偏偏上海这个大都市下了禁摩令……
前几天,上海搞了一个摩托GP活动,那个boy开着偷偷买来得机车,带着纳纳去了赛场。激动的纳纳跟我说了一大堆机车的事情。那天雨大路滑,他们一伙人开着机车以100码的速度在路上飞驰而过,结果还有几个人摔车了。
我向来很反对她去参加这种危险活动,见她说他们那天摔车,真有上前打他的冲动……
结果我们开始了一场漫长的争论……
最后她见我死活都不肯赞同她,于是她拿了韩寒的文章来佐证他的观点。
下面是韩寒文章里的几个观点,为了不增加他的点击量,就直接摘过来了。
“其实,我觉得禁摩令本身就是违法的。
1:摩托车就应该是一种合法的交通工具,既然它能合法的在城市的大部分商店购得,却不能合法使用,这什么意思。
2:飞车抢包的横行,是政府和警方或者社会环境的错,不是摩托车的错,他们本来就是不法份子,禁摩令只对守法的老百姓起效。
3:每个人都拥有使用恰当的交通工具使用公众道路的权利。我认为摩托车是恰当的交通工具。
4:生命危险不能作为理由,交通事故,受伤或者死亡是交通的代价。
5:保护环境不能成为理由,电瓶车的废弃电瓶也有污染,政府没少干污染环境的事情,比如我家亭林镇,我闭着眼睛用鼻子闻都知道到家了。交通工具里,大小卡车,公共汽车的尾气排放要比那些今天就不能上牌明天就不能上路的小车摩托车严重很多。你禁了摩托,逼着一些人去买小车,也占用交通资源,增加污染。该用的始终要用,定规则的不能坐在5米长的奥迪A6里要求大家都把路权让出来。
6:很多人喜欢摩托车。摩托车有时候不纯粹是代步工具,也是文化一种。这算不算是文化灭绝?
7:电瓶车其实更加危险。速度只比轻骑慢一点点,有些的极速甚至不比50cc的轻骑慢,但轮胎尺寸更小,抓地力更弱,牵引力更小,刹车规格更差,最要命的是还无声无息,为省电,灯还不亮,喇叭又轻,我晚上好几次差点被电瓶车撞死。
8:据说摩托车造成城市拥堵,人还是要出行,不一定所有的摩托车驾驶员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所以可能城市更加拥堵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内部更加拥堵,还是那句话,拥堵也是交通的代价。
所以,我觉得我应该拥有骑着摩托车堵在路上的权利,我也拥有骑着摩托车死在路上的权利,当然,如果不幸把别人堵在路上或者让别人死在路上了,这也必须去承受,以上都是交通的代价,其他的交通工具都是如此。”
我也不想反驳太多,总之,我觉得他的几个论点都是自己主观想想的,根本站不住脚,贴出来大家一起拍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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